查看完整版本: 我是个很吹毛求疵的人,但是还是想夸夸

zuomu 2007-9-6 00:47

我是个很吹毛求疵的人,但是还是想夸夸

嗯,我以前一直指正错别字问题,但是我并不是语文老师。而且我的专业也不是硬件方面的,我是在国外搞知识产权法务的人(完全不搭界。。。)当然了我也发现有时候关于涉及法律的文章里的一些名词上的错误,也许别人看不出来,但是我能看出来,就算只是翻译,也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不管我指出什么错误,哪怕是很小的错别字还是语法错误,驱动之家在一天之内都可以全部更正。
说实话我对这个网站还是很认可的,就算最近直接翻译过来的文章占很多的部分,但是在国内,你还能找出多少硬件网站能有这么高的水平了?(虽然整体水平都不高- -!)
只是有时候,我看到新闻下面的评论有点寒心,我知道来这里看的人高手很多,但是素质上有些人还是很欠缺的。我觉得类似于谩骂的文章还是少一点比较好,评论是点评加讨论,我们既然有个能有自由言论的空间,就不能滥用,大家说对不对?
一旦滥用,潜意识里一点一滴只会增加小编们的压力,这样就做不出好文章来了。
所以我还是会默默地纠正错别字和语法错误的- -!虽然在硬件方面我不是专家。
支持驱动之家!

一个默默潜水多年的网友上。
祝驱动之家越办越好!永远都是我收藏夹里必不可少的网站!

zzyq 2007-9-6 01:06

本来已经登出了,看到楼主这么一篇暖人心的帖子,实在忍不住回来回复两句。先不谈版权法对翻译、编译以及原创之间的定义,zuomu兄能够说出“就算只是翻译,也是很不容易的”这样的话已经能够让我们非常感动了。

至于错别字问题,我们的原则是看到就改正,以前定过类似一些媒体的错一个字扣几元钱的措施,但后来。。。因为我们大家整体收入偏低,再加上每个人的工作量都不算少,这个制度也基本上不了了之了。对于将来,我们还不敢下什么没有错别字的承诺,呵呵,我们只能尽量减少错误的出现,也希望您能给我们更多的监督。。。只要言语上不像有些网友那么偏激就行了。

评论方面,说老实话,我们已经删除了的很多很多了,敏感词的过滤有时候也让大家颇感不便,但国内大环境如此,我们只能尽力而为了。

最后,非常感谢zuomu兄对我们的支持,希望以后能多多来我们论坛逛逛交流一下,大家一起进步。

[S009] [S013] [S013]

zuomu 2007-9-6 01:29

在著作权上讲翻译属于二次著作理论上是要经过作者允许并且原作者享有署名权的(就是在翻译的文章上署名原作者的名字),而且著作权和别的权利不一样的是,它不需要形式上的登记,不需要像产业上的产权,例如专利权需要把自己的发明注册登记,著作权是在创作的同时自然产生的。但是国内,特别是互联网上在法律上依然欠缺实际的条文,比如说转载的帖子是不是真的构成侵权,有点难说。而且就属地优越权这一观点来讲,翻译国外的帖子在该国的著作权法上不构成侵权的案例也是有的。

我刚才只是说,在驱动之家的新闻里,对于某些法律相关的名词上的翻译上有些时候不是太标准(记忆中好像就只有一篇),说实话,不是专业的国际律师很难做到正确的翻译,所以小编们真的很辛苦。

主修的不是著作权,可能以上观点与实际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国内互联网环境还是很乱的,而且这些法律条文,就算是发达国家的也有很多空子可以钻,比如我们通过p2p在下载的东西,网站不盈利就构不成侵权的案例很多,这也就是今后要解决的问题。虽然当今盗版措施做得很严,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从另一意义上讲,有了这些下载,才能迫使业界降低销售价格。

[[i] 本帖最后由 zuomu 于 2007-9-5 17:34 编辑 [/i]]

黑雪公主 2007-9-6 09:06

支持        .

古风尘 2007-9-6 09:24

感谢LZ啊,真是大好人呀,暖人心呀[S005]

wety1000 2007-9-6 09:25

支持一下。。。。。

驱家小草 2007-9-6 09:27

看了楼主的帖子,感动的要死!像你这样的读者真是太少了![S031]

寒星 2007-9-6 09:34

现在的新闻文章,一般都分为【原创】【转载】。这里的【原创】【转载】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那种带有著作权性质很明显的那种权利。
这里的【原创】仅仅是指驱家的小编们通过自己的搜索、翻译获得的成果。目前的【转载】也有,但是作为媒体网站,没有【原创】很难吸引人。

呵呵,至于楼主担心的著作权问题,目前来看,E文的媒体对此并不是十分的重视。本身互联网上的信息传播速度和途径较一般媒体有很大不同。对此这种著作权的问题相对来说,讨论的也比较少了。转载注明出处这对于很多的媒体来说都不愿意去做。何况我们这里的新闻也并非是原文照抄,这些都是经过小编们理解翻译整理而来的。楼主的好意我们受教了。

大家基本上用的都是拼音输入法,错别字,呵呵,在所难免。
感谢楼主的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S024]

amio 2007-9-6 09:52

恩,错别字只要小编知道了都会去改的

有这么理性看新闻的读者还是很不错的,谢谢支持啦

30986788 2007-9-6 13:23

路过

期[S006]    细微的视角,让虾名们了解甚多[S010]

zuomu 2007-9-6 15:46

寒星管理员其实说的很对。
侵权与否在互联网上暂时的确没有任何定论。而且即使构成侵权,民法意义上的损害,赔偿也无法衡定。因为原作者的著作物到底能带来多大利润,并不能像一般的书籍那样以销售量界定。
现在网站价值体现如果我没说错的话靠得还是点击率。
个人认为驱家是很厉害的网站,基本上很多硬件网站都还是转载这里的,甚至包括一些比较大的门户网站。

个人只是一个游戏和硬件爱好者。而且当初写这些的理由只是觉得有些新闻底下的评论实在太不堪入目了。其实有时候可以不在主页上把评论显示出来。

寒星 2007-9-6 17:11

楼主是搞法务的,俺在大学也是法学专业!半个同行,哈哈![S001]

saga 2007-9-6 21:51

近来顶搂主,说的很中肯

AnakinSkywalker 2007-9-7 13:01

谢谢楼主!

木艺儿 2007-9-13 21:26

感谢楼主[S057]

上方文Q 2007-9-25 18:07

[S026] 感谢LZ的理解与支持。
法律方面我不是很懂,但驱动之家的原创文章都凝聚了编辑们的心血,这是毫无疑问的。由于种种原因,错别字总是在所难免,但我们一直在尽力降低到最少,而且编辑之间也一直互相监督、纠正。当然也要谢谢大家的批评指正,我们会争取在第一时间改正。

半打机车 2007-12-14 16:46

[quote]原帖由 [i]zuomu[/i] 于 2007-9-6 15:46 发表 [url=http://bbs.mydriver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350795&ptid=185503][img]http://bbs.mydriver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寒星管理员其实说的很对。
侵权与否在互联网上暂时的确没有任何定论。而且即使构成侵权,民法意义上的损害,赔偿也无法衡定。因为原作者的著作物到底能带来多大利润,并不能像一般的书籍那样以销售量界定。
现在网 ... [/quote]

是的
应该找人专门处理那种纯粹谩骂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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